成都工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12年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前身创办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省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1949年后,先后由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管理,1987年重新划归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
学院秉承“实业兴国”的建校宗旨、弘扬“艰苦奋斗”的办学精神、坚持“卓越创新”的价值追求、倡导“敬业乐群”的人文情怀,以质量和特色为立校之本,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依托行业优势,以培养具有现代职业素养、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的基层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学院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成都工业学院,英文名称为Chengdu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院法定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现有郫都校区(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花牌坊校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大丰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蓉北路3段442号)、宜宾校区(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路三段9号)四个校区。
第四条 学院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